各教学科研单位:
为掌握我校全体本科生心理健康状况,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更好地为学生提供心理服务,学校将继续开展心理测评工作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测评对象:全体全日制本科生(在籍在校)
二、测评时间:心理测评工作安排在3月19—27日进行,测评时长预计在15分钟左右。
三、测评环境要求:为避免学生在心理测评过程中受到周围环境及个人心态的影响,影响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应建立标准化测评环境,将学生集中到现场统一施测。
四、测评地点:由各教学科研单位自行组织,统一协调安排施测时间段和地点,组织学生前往施测。原则上要求集体施测。(因疫情防控政策导致的个别特殊情况除外,提醒学生在安静、不被打扰的环境下施测。)
五、测评设备:学生自带手机或笔记本电脑进入问卷链接(链接另行通知)。
六、各教学科研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原则上确保本单位全体全日制本科(在籍在校)生100%参加测评。
七、各教学科研单位各年级辅导员担任此次心理测评的主试,测试时须主持测评过程。调动学生参与积极性,请学生端正态度,认真填写,重点强调选项无对错,按照真实情况填写即可。
未尽事宜,请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。
联系人:王巍欣 联系电话:67865056
党委学生工作部(人武部)
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
2022年03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