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培养单位: 为了解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,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更好地为学生提供心理服务,学校将继续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新生心理测评工作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测评对象:全体本科生新生和研究生新生 二、测评时间:9月14日—18日,测评时长预计1个小时以内 三、测评地点: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,原则上要求集体施测 四、测评设备:学生自带手机由企业微信进入心理测评系统 五、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原则上确保本单位2024级本科生新生、研究生新生(全日制,在籍在校)100%参加测评。 六、为避免学生在心理测评过程中受到周围环境及个人心态的影响,影响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应建立标准化测评环境,将学生集中到现场统一施测。请各培养单位统一协调安排施测时间段和地点,组织学生前往施测。 七、各培养单位相关年级辅导员担任此次心理测评的主试,测试时须主持测评过程,调动学生参与积极性,请学生认真填写,重点强调选项无对错,按照真实情况填写即可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门安排了主试培训,时间为9月13日上午11:00-12:00,地点为九号楼一楼报告厅。 未尽事宜,请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。 联系人:袁丰卉;电话:67865721 党委学生工作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9月10日